发布时间:2024-12-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规定,经审核,马士胜等122位同志具备生态环境工程工程师资格;马钰涵等99位同志具备生态环境工程助理工程师资格;黄历晨等4位同志具备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员资格;王华舒同志具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助理研究员资格;张祥宇同志具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研究实习员资格。
经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邓希等79位同志具备生态环境工程工程师资格,吴爱等5位同志具备生态环境工程助理工程师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