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开展2023年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为引导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促进消费端与生产供应端之间数据流动,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南京市2023年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指连接消费端与生产供应端,赋能生产制造与供应链协同,实现按需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形成不断优化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的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南京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申报平台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创新引领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信息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工作组织

(一)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范》(附件1)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工作,负责本地区平台企业申报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申报书》(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电子版及两份纸质材料)。

(三)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出具推荐意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函与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及两份纸质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荐项目组织评审,并将评审通过项目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选江苏省十大信息消费优秀平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 何贤晶 025-68788787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17F17室

电子邮箱:xkckhxj@163.com

 

附件:

1.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2.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申报书

3.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1.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范.pdf 2.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申报书.docx 3.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