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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

为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企业创新和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更多高层次青年人才向企业流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对符合以下推荐条件的,予以优先设立:

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

3.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入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企业等。

5.我省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和卓越产业链领域,由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市、区核实推荐,市人社局择优报送、省厅评议确定新设名单的方式开展。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区人社局(附件2)。其中,省属、中央驻苏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报省人社厅。

2.各市、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核后,确定各地区的推荐单位,并将推荐函(包含组织申报情况、申报单位情况,并进行排序)、《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第一批于4月10日前、第二批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因国家和省重大发展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时设立的,可由推荐单位单独报送。

3.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评议,确定我市最终推荐单位名单。

4.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综合评议分批确定新设名单。

三、有关要求

1.不再开展园区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建及园区类基地分站增设工作。原有开展过招收工作的园区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站(附件4),可优先申请设立基地,其余基地分站连同原园区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并注销基地(分站)资格。

2.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市、区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与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截至发文之日3年内未开展招收博士后的(附件4),原则上应先申请撤站后,再组织开展2023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站申报工作。

3.各市、区要做好政策宣讲,坚持好中选优,认真把握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成功设站后能够正常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围绕我市“四群八链”产业集群培育,真正把研发实力强、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迫切的创新型企事业单位推荐出来。

4.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寄送、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邮箱)

5.相关申报表格可在“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于潇

联系电话:0511-85340340

电子邮箱:971624568@qq.com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705室

 

附件:

1.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各辖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3.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推荐汇表

4.我市分站、设站3年未开展博士后招收单位一览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1.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 2.各辖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docx 3.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推荐汇表.xlsx 4.我市分站、设站3年未开展博士后招收单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