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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五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及建设单位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示第五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及建设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及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21号)要求,综合各地申报推荐及省厅验收评审情况,经研究,拟认定南京市六合区等12家创建单位为第五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将泰州市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宿迁市宿城区2家单位列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第五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1.南京市六合区

2.徐州市新沂市

3.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

4.南通市海门区

5.连云港市海州区

6.淮安市涟水县

7.盐城市射阳县、盐都区、亭湖区

8.镇江市润州区

9.泰州市姜堰区

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单位

1.泰州市高港区(医药高新区)

2.宿迁市宿城区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入选单位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16日前,通过电话实名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及邮编: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号711室,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21860,传真:025-83419068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