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奖励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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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奖励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职称办〔2023〕17号

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通委发〔2021〕16号)和《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通人社规〔2015〕12号)精神,拟于今年对2022年度市区企业中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奖励。为进一步规范奖励发放程序,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今年奖励工作将通过网上申报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2022年度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实行年薪制的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不在奖励范畴)。

二、奖励申报材料

《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

三、奖励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登录后,在“个人办事”一“人才人事”中选择“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奖励申请",核对个人相关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

(二)申请人将纸质版《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经单位盖章,送至区人社部门或市有关部门初审盖章后作为申报材料扫描上传,市人社部门统一复核。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正高级职称奖励人员,需扣除其以前获得的副高级奖励;申报副高级职称奖励人员,需扣除其以前获得的中级奖励。

(二)7月10日一一8月31日为平台开放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

(三)如系统读取个人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所在区人社部门。

(四)确认本人社保卡金融功能已开通,并可进行资金往来操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由本人承担责任。

各地人社部门联系电话:

南通市人社局:0513-59001890、0513-59000149;

崇川区人社局:0513-85609704;

通州区人社局:0513-86547587;

海门区人社局:0513-82104114;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3-85923997;

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0513-89196803;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0513-81680486。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