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

各供热企业:

根据我市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当前煤炭、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现就调整2024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煤供热价格为240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55元/吨。

二、燃气供热价格最高不得超过320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35元/吨。

三、新吴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60.9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5.9元/吨;锡山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48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63元/吨。

四、如供热用户对蒸汽品质有特殊要求,其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议定,并随联动机制同步调整。

五、各供热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认真做好热、电、煤的保供工作。加强与热用户的协调沟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主动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六、上述价格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