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扬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功能区经发局、财政局,市交通产业集团、国网扬州供电公司: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2〕117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2022年省将继续对2021年推广应用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建设的充电设施给予补助。现就组织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工作申报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和补贴标准依据《省通知》的要求。
二、各地工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对推广车辆进行现场重点核查,经第三方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于2022年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申报材料包括:1、附件2、3、4、5;2、第三方审核及公示结果;3、申请拨付资金报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市工信局、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查后,结合第三方机构专项审查情况,确定拟上报的补贴名单和补贴资金数额,并在市工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请各地配合做好第三方机构专项审查和省工信厅现场重点抽查的相关工作。
五、本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一次性完成,不予补报。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韦扬,87867777;市财政局杨书生,87866125。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2〕117号)
2、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
4、2021年度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明细表
5、2021年度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情况表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2〕117号).docx 2、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docx 3、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docx 4、2021年度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明细表.docx 5、2021年度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