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参保相关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实施工伤预防项目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我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止因伤致贫,促进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工伤预防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5号)、《江苏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江苏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预防、康复等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市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镇江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参加镇江市社会保险、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属于镇江市市区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建筑施工、机械、新业态、冶金、造船等)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
(二)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费用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
(三)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同时提交相关电子文档。
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组织本系统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申报;无主管部门的大中型企业可独立申报。申报项目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项目经评审确定后,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
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1.镇江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工伤预防项目申请经费预算表(见附件3);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4);
5.申报单位合法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设备、设施、信息技术等硬件条件情况。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应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本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伤预防工作的需要申报2025年工伤预防项目。工伤预防项目限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列入计划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周期原则上为1年。各申报单位可以申请培训项目1个。
(二)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的单位应坚持专业运作、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申请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和设定具体绩效目标。
工伤预防项目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项目实施后,项目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有效下降,项目单位及职工满意率大于85%,预防知识知晓率大于90%。
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要培训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实现上述人员培训全覆盖。开设工伤预防课程,将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与工伤预防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作为工伤预防培训必修内容。鼓励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更加注重发挥线上培训的作用。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
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直接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直接实施的,应当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合同应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申报工作要规范项目评审程序。申报期结束后,将由工伤预防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小组,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独立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关注项目绩效考核目标,综合提出评审意见。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2025年工伤预防项目并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准。
(四)实施工伤预防项目要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通过制定考核标准和评定办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业务台账,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的全过程痕迹管理,自觉接受有关机构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伤预防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审定的预算支出,不得虚报冒领,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日常公用开支和人员支出。
四、其他事项
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协议。项目完成后,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验收评估报告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验收结论及相关材料,制作工伤预防项目支付明细表,核拨工伤预防费用。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电子文档请一并报送。
相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联系电话:0511-85340610、0511-85340569。
附件:
1.镇江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3.工伤预防项目申请经费预算表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1.镇江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docx 2.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3.工伤预防项目申请经费预算表.docx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样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