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市区环境监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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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市区环境监管的通告

2023年高考、中考在即,为保障迎考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监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7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日12:00—14:00和19:00—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5日至17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

二、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斗香。

三、禁止焚烧秸秆。

四、考点周边道路在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

各区、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从严查处,为2023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