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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5种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的公告

关于公示25种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的公告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制定25种试点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现将相关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药品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意见函(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我局邮箱,文件命名为“试点药品+企业名称+意见函”。

电子邮箱:jsybj_yiguanchu@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政编码:210013

 

附件: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公示表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8日   

附件: 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