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宿商发〔2022〕131号
各县区商务局,市各功能区经发局: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促进工作的要求,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嗨在宿迁·冬季购物节(元旦春节)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组织力度,推动社零增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促进工作,把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大力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流通扩消费,加快推动消费恢复,作为岁末年初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消费热点,认真研究制定丰富多样、切实可行的消费促进工作方案和详细的工作计划,主动作为,力争实现2023年消费市场开门红。
二、开展促进活动,提振消费信心。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要抓住岁末年初消费需求旺的有利时机,结合元旦、春节团圆、走亲访友、度假休闲等元素,注重商旅文体深度融合、线上线下结合,扎实推进“嗨在宿迁·冬季购物节”系列促进活动,持续化、常态化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优质产品展销、汽车嘉年华、绿色家电推广、年夜团圆饭推介、冬季美食节、年货大集、跨年市集年等活动。
三、加强政策引导,释放消费潜力。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在落实好各地已有的鼓励引导消费政策的同时,要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加强包括专项资金在内的各项促消费政策研究,特别是加强购物、购车、餐饮、家电等方面的消费促进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元旦、春节期间发放一定数量的消费券。同时,可以对零售增长快的商贸流通企业出台专项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推出力度更大的促销措施。
四、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消费氛围。各地要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资源,对重点促销活动、重点企业活动、重要政策举措、促销成果成效、典型成功案例等,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多角度、多渠道的宣传报道,最大限度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市商务局将联合有关媒体,开展“元旦春节消费促进全市行”活动,对各地和重点企业的消费促进活动进行系列专题报道。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组织突出、促销成效明显的县区和企业进行表彰。
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要安排专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消费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请分别于2023年1月5日、1月15日和1月31日,将当地消费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小结报市商务局。
附件:嗨在宿迁·冬季购物节(元旦春节)活动方案
宿迁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