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司法局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应急局起草了《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现将《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5日—9月4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197862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
1: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2:《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
泰州市司法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 附件1: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