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917)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2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63。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1.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0917)公示版
2.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917)公示挂网版
附件: 1.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0917)公示版.pdf 2.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917)公示挂网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