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1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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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1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1〕163号

为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各类专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基层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21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50号)要求和我省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统一部署,现将2021年国家级、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一)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经人社部择优遴选,今年我省2个项目入选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每个项目由人社部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足部分由各市人社局协调解决。

(二)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省人社厅共择优确定5个项目作为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由省市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在专家邀请上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提供优质专家资源。

二、组织实施

各地要针对基层实际需求,精心设计实施方案,组织邀请对口专家,认真组织开展,积极帮助基层单位和专家人才建立长期联系,搭建专家服务基层平台。

(一)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按照人社部要求,有关设区市人社局提前1个月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省人社厅,经研究审定上报人社部,确定后组织实施。项目结束后做好专家和基层单位对接工作,建立长效联系服务机制。

(二)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每个项目开展前20天,有关设区市人社局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省人社厅,经审核同意后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结束后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引导各类专家服务乡村建设。

未纳入国家级和省级专家服务基层的项目,各地也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活动开展有困难的,省人社厅提供一定的专家智力资源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项目是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建立完善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体系,引导鼓励专家人才向乡村和基层一线流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打造本地区专家服务基层精品项目,专家派出单位要主动服务,积极协调,遴选优秀专家参加专家服务基层活动,项目需求地区或单位要积极配合专家开展工作,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共同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多平台多形式宣传专家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的成效,宣传广大专家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影响力,鼓励引导更多专家人才服务基层发展,吸引更多专家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三)强化防疫要求,执行防疫规定。各地在组织开展本地区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做好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第一道防线。同时,按照项目需求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送医送药送防疫知识,为美丽乡村建设传播正能量,传递好声音。

各地人社部门请在项目结束后2周内,将实施方案、通知、总结报告、影像图片等资料,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子材料请一并报送。

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瑜,025-83236098

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孙岩龙,025-83236090(兼传真)

电子邮箱:zhuanjiafuwu @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511室

附件: 2021年国家级、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2021年国家级、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