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优秀博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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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优秀博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人社规〔2021〕1号)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优秀博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市级准博站”)

市级准博站申报对象为南京地区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国家级博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以下简称“省级博站”)的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1.在南京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企业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

2.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开展技术领先、具有市场前景的博士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4. 能为博士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符合南京市主导产业和八大产业链的企业优先设立市级准博站。

(二)市优秀博站

2018年以来有博士后进站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南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优。

1.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博士后各项政策,资金投入力度大,博士后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良好。

2.建有成熟、完善的博士后管理体系架构,管理人员和科研助手配备到位,在促进博士后带领科研团队、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3.博士后工作开展积极,招收博士后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单位比例较高。

4.博士后研究水平较高,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市各类资助,已有成果获知识产权或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二、申报材料  

1. 市级准博站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申请设立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

2. 市优秀博站

《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附件3)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包括博士后制度建设、博士后进出站批复(或备案证明)和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论文、业绩证明等。

以上材料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不超过20页,涉密内容须进行脱密处理。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报材料;

2.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

3. 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并发文公布。

四、资助金额

1. 入选市级准博站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2. 获得市优秀博站的设站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对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在本地经济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较强主导地位、能够成为带动产业升级主导力量的创新型企业进行申报。

2. 各区市优秀博站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区现有博站数量的15%。

3.各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请于2021年7月21日(周三)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7室)。   

联 系 人:季 斌  朱敏玺          

联系电话:025-68788058、68788050

附件:

1.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 申请设立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

3. 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优秀博站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