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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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实施“科创平台强基跃升行动”,引导各地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动态管理、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委托各县市区科技局、对其辖区内依托企业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绩效考评。经各主管部门发布通知、材料审核、专家咨询、现场核查、信用审查、市科技局审核等流程,提出了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16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止,为期7天,公示如无异议,市科技局将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机关党委 0514-87938529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0514-87936703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

 

附件: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