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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办公室通报2022年度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通报2022年度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无线电监管职能,不断强化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力打击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等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电波秩序。现将2022年全年各地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件

案例1:河南省商丘市某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

【违法事实】2022年10月8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周口无线电中心接到商丘某广播电视台投诉,称其无线电数字电视信号频段受到不明信号干扰。经调查,干扰系某网络电视有限公司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地面数字电视台所致,该公司未按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对依法开展的其他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6条、第14条、第27条规定。

【处罚决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周口无线电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河北省廊坊市某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

【违法事实】2022年8月19日,河北省廊坊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某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廊坊市分公司在未取得无线电台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廊坊市广阳区设置、使用5G基站进行实效发射,经调查询问,当事人开通该基站未产生直接经济收入,未对其他合法使用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

【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24条第1款规定,经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体讨论决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浙江省嘉兴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

【违法事实】2022年2月15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日常监测中发现不明广播信号,经比对频率台站数据库,确定为未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非法信号。根据无线电测向初步排查,进一步确定该信号来自平湖市新埭镇国际进口商品城附近,监测执法人员开展逼近查找,在商品城楼顶发现架设的天线,在监控室内发现一套无线广播发射设备,经查,该设备未按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

【处罚决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某驾驶学校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无线电台(站)案

【违法事实】2022年6月1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监测执法人员在开展伊宁市驾驶学校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驾驶学校擅自设置、使用差分GPS基准站,用于汽车驾驶的科目二考试,经查,该基准站未按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

【处罚决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对该驾驶学校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当事人违法使用无线电信号放大器、干扰器、屏蔽器等无线电发射设备干扰合法无线电业务案件

案例5:浙江省湖州市某建筑施工企业擅自设置、使用信号放大器案

【违法事实】2022年6月30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监测执法人员对湖州市吴兴区某酒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台违规使用的信号放大器,正处于工作状态,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询问,确定该设备为某建筑施工企业于2022 年1月安装使用,主要为了增强公众移动通信信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

【处罚决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对该施工企业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海南省海口市沈某某擅自设置、使用信号干扰器和屏蔽器案

【违法事实】2022年10月31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民航海南空管分局的干扰投诉,称在海口市环球影城周边5公里范围内存在GPS信号干扰,通过技术排查初步确定干扰源来自海口市秀英区美李村,经监测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无线电监测测向和逼近查找,在美李村一户村民院子中发现7套公众移动通信干扰器和屏蔽器。经查,确定为沈某某擅自设置、使用公众移动通信信号干扰器和屏蔽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

【处罚决定】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对沈某某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当事人违法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案件

案例7:广东省汕头市某科技公司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案

【违法事实】2022年6月24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群众举报,对汕头市某科技公司在电商平台上涉嫌违法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判定该公司销售的一款型号为JSRC-S1的四轴飞行器未取得型号核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

【处罚决定】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没收违法所得1586.1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福建省厦门市某电子产品公司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案

【违法事实】2022年9月6日,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查处一起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干扰合法无线电业务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关作案设备购买自集美区某电子产品公司。为做好打击非法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控工作,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根据该线索,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一台型号为SN-K7300无线电发射设备(音频发射器)未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

【处罚决定】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当事人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违法活动案件

案例9:河南省濮阳市不明当事人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考试作弊案

【违法事实】2022年8月14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阳无线电中心在濮阳市综合高中考点考试保障时发现可疑信号,经信号分析后确定其为作弊信号,随即对该信号进行查找并启用压制设备进行技术阻断,最终在考点附近一小区居民楼楼顶查获一套无人值守考试作弊电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

【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阳无线电中心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五、当事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案件

案件10:浙江省某业余爱好者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案

【违法事实】2022年8月13日,浦江县石马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浦江县翠湖湿地公园有人疑似从事非法活动,民警现场调查发现,廖某某正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进行通联,遂立即通报金华市无线电管理局。经金华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廖某某系合法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但进行通联活动时存在未按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

【处罚决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对廖某某作出“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