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云台山景区文旅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连云港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新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自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名城目标,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事业和产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加快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巩固增效、再上台阶,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文广旅力量。
一、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1.促进消费升级扩容。加快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改善文旅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惠民政策,激发文旅消费潜能,落实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举办连云港文旅消费季系列活动不少于2期,发放连云港文旅消费券500 万元、旅游年(通)票20万张以上。推动发展夜游经济,建设市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6个,推广“苏旅贷”文旅金融产品,举办全市促进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工作培训班。
2.推动文旅品牌创建。创成连岛5A景区,加快抗日山和汤沟酒生态旅游区4A景区创建,推动连岛和秦山岛等景区链式发展、大花果山景区组团发展,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提升东海温泉、海滨、大伊山等旅游度假区品质,推动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丰富连云老街、二道街的业态产品和文化内涵,推进东海温泉九龙汇夜肆商业体、灌云叮当古镇创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云台山景区创建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江苏鸿奥创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3.丰富文旅产品业态。引导“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赛事+旅游”等业态健康发展,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推进生态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等发展提质。加快红色旅游发展,培育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6个,推出一批红色旅游主题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举办连云港市乡村旅游节,评定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个、市级旅游民宿10个,创成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培育宿城、石梁河、高公岛等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打造花果山、连岛、宿城等一批旅游民宿集聚区。
二、加快文旅产业提质扩容
4.落实文旅产业发展机制。坚持把文旅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进行培育打造,充分发挥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文旅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城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文旅产业发展统筹力度,落实旅游工作、文旅消费工作和申名工作清单的年度各项任务。
5.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编制重点文旅项目清单,推进大圣乐园、连岛海洋水世界、西连岛综合开发、盐河街文化旅游区等一批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落实每季度通报1次,全年召开文旅项目现场推进会不少于2次。加强与头部文旅企业的对接,加大西游小镇、海洋乐园等重大项目招引力度,组织文旅产业招商推介会不少于2次。
6.推动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挖掘海洋文旅资源,加快开发海洋海岛旅游,推动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拓展邮轮游艇、休闲渔业、生态康养、科普研学和冰雪运动等旅游业态,推动复航国际邮轮航线。提升海洋文旅产品品质,落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组织开展邮轮航线、海上旅游公交等文旅产业奖补申报,推进连岛至秦山岛定制海上旅游线路常态化运行。
三、打造文艺精品创作高地
7.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完善创作生产体系,实施艺术创作精品工程,推出更多符合新时代要求、凝聚人民精神力量的精品力作,创排旅游演艺情景音乐会《乐见风华》等一批舞台艺术作品,打磨提升《戏班子》《花样的日子》等一批精品剧目,冲刺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五星工程奖等省级以上文化艺术奖项,力争10件以上作品获奖。
8.加大扶持和展览展演。发挥艺术扶持资金的激励作用,开展市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选,扶持资助艺术精品项目20件以上。开展戏曲进校园、演艺进景区、优秀剧目展演、美术书法作品展等展演展览活动300场次上,举办淮海戏、吕剧、海州童子戏和五大宫调等各类小剧场活动不少于100场次。
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9.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灌南县、海州区、赣榆区、开发区等文化场馆改造升级,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和服务人次。推动构建城市书房、文化大院、文化消费综合体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市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20个。
10.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下乡”“四季村晚”等文化惠民活动500场次以上,组织非遗传承展示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景区、进街区、进机关等“六进”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开设非遗课堂50次,培育市级优秀群众文化团队20支,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500人。
11.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国有4A(含)以上景区淡季免首道门票政策,推进大花果山一票制和连岛游径优化。实施旅游年票系统更新升级,开展社保卡文旅“一卡通”系统改造二期工程,推进文旅领域数字人民币应用。完成新版连云港导游词编修,新(改)建旅游厕所20座,组织开展文旅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竞赛,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和品质品位。
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12.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统筹申报文本编制等重点任务落实,推动批复实施《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实施市以上文保单位安全检测与评估。组织开展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组建普查机构和队伍,推进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文物调查。实施全市国有文物收藏盘库建档专项行动,做好博物馆评估定级。
13.推动文物活化利用。深入实施地域文明探源工程,高效落实“考古前置”制度,建成运行市智慧文物地图系统,持续推进尤庄遗址群考古勘探,完成李庄遗址等古遗址发掘,做好考古成果的研究阐释、展览展示和传播教育。编纂《山海藏珍—如果连云港的文物会说话》《跟着悟空逛非遗》校本教材,举办“朐海之光”连云港区域历史文化论坛,组织“连博奇旅文物会说”宣传展播、“溯源港城”考古工地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不少于50场次。
14.做好非遗活态传承。出台《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强化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运行和传承人的常态化评估、动态管理。完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体系建设,开展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数字记录工程,培育10个非遗工坊、8个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项目,以非遗“沉浸式”“互动性”推广活动丰富提升旅游内涵和品质,全力打造“山海遗韵”品牌。
六、加大文旅资源推介力度
15.深化媒介宣传。突出中央和省级等高位媒体宣传,拓展陆桥沿线、长三角、珠三角、海西地区和京津翼地区等客源城市传统媒介宣传,做好高铁、航空等冠名宣传。精心策划办好连云港之夏旅游节暨西游记文化节、丝路音乐节、文化产业博览会、全域旅游嘉年华等文旅活动。深化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推广宣传和直播宣传,开展“云推港城”新媒体采风活动,推出“四季山海 国色倾城”连云港系列主题短视频不少于20条。
16.拓展城市营销。启动2024“游山玩海‘港港’好”文旅主题消费推广年,开展“四季连四方”城市推广行动,举办“游山玩海 遇见港城”系列推介(路演)活动不少于12场。举办“5.19”中国旅游日连云港主题活动,组织参加国际旅交会、大运河博览会、港澳等境内外重要文旅展会活动。举办城市推荐官大赛,新增城市推荐官10名,招募大学生“城市体验官”50名,推出研学、赶海、康养、避暑等特色产品线路不少于20条。
17.加强对外交流。策划开展“丝绸之路”主题旅游海外推广季,组织面向中亚、日韩、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融入“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体系,在文旅部黄河厅举办连云港文化和旅游资源全球发布活动。推进淮海经济区文旅合作和无锡文旅结对帮扶,开展丝路行联合推广交流活动,打造陆桥东部世界级丝路旅游带精品线路,推动丝路国际自驾起点落户连云港,打造港城高速公路“城市会客厅”。
七、推进广电和网络视听监管
18.强化安全播出。深入实施“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管理规定,强化对视听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传送机构等监督管理,督促各播出机构严格执行广播电视三审、重播重审、节目备案等制度,开展荧屏声频、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广播电视违规广告(节目)排查清理、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暗访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强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保障,持续做好播出日常监管和重要保障期工作。
19.推动创新出优。组织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抽查评议、广播电视节目季度推优、网络视听新媒体优秀栏目等评选推选活动,推进市县级高清电视制播能力建设。举办广播电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广播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科技创新项目评选,拍摄微视剧《西游记》。推进本地节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应急广播发布终端补点建设,新建智慧广电乡镇(街道)24个,补贴农村低保户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2.9万户。
八、持续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20.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文旅市场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一张网”办理,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深化文旅市场电子证照申领。推进开网吧、开游艺(歌舞)娱乐场所、开艺术品经营企业等“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案的落实,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具,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时限、提高即办件比例,提升审批办事质效。完成节庆论坛清理整治工作。
21.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连云港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调研,完成《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评估。
22.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文化旅游总入口功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旅市场监管机制,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在线旅游、剧本娱乐等新业态管理,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规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先锋、技能先锋、创新先锋、为民先锋”系列行动,持续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旅游市场常态化综合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3.强化市场安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场馆加强意识形态把控与宣传舆论引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对数据传输、网络安全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把关。围绕重点时段、重要环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提升文旅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4.巩固主题教育工作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突出问题,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落实、落细。
25.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擦亮“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相互促进。
26.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三项机制”,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宣讲,策划开展“文旅人才看文旅”系列活动,抓好重点领域和急需急缺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
2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顽疾,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把习惯“过紧日子”作为基本要求和必守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内部各项制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涵养新时代廉洁文化新风,建设“高效务实、法治创新、担当服务、和谐廉洁”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