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卫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规程》《数字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监测规程》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
监督电话:(010)86092148,68016436(传真)
监督邮箱:kjsbzc@nrta.gov.cn
附件:
1.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报批稿)
2.卫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规程(报批稿)
3.数字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监测规程(报批稿)
附件: 1.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报批稿).pdf 2.卫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规程(报批稿).pdf 3.数字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监测规程(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