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泰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方案的通知》(泰农计〔2023〕11号)文件要求,经单位申请、市(区)初审、市级复核,现将2023年首批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经费30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请列2023年“21301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预算支出科目。请你们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3年市级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经费汇总表
2.2023年市级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经费安排明细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