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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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B50824@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附件: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30日      

附件: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