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苏科行审〔2022〕10号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印发〈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21〕354号)要求和我省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