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建6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4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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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6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示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400 Hz100 kHz)交流功率基准装置”“水量热计60Co γ射线水吸收剂量基准装置”“热中子注量率基准装置”“辐射热流基准装置”“原子时标副基准装置”“金属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6项国家计量基准,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121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附件: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31124

附件: 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