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2〕194号)文件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查看现场,现对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研机构与成果处电话:0527-84358577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综合派驻第十组:0527-84338535
附件: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结果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