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管理局),省广电网络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江苏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要求,以智慧广电建设新成效助力智慧江苏迈上新台阶,省广播电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智慧广电示范项目(有线网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应用类:指利用有线网络资源,创新服务业态,在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公共服务、信息消费、产业升级等领域发挥作用的典型应用项目。
(二)平台类:指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中的“一镇一品(屏)”电视门户,具有综合业务支撑能力强、业务内容丰富、UI界面设计友好、平台使用率高、与移动端互联互通等功能。
二、评选要求
(一)项目在建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符合智慧江苏和智慧广电战略部署,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5G、4K等信息技术,其路径模式和实践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三)在广电行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程序
示范项目的评选采取组织申报、专家初评、评审答辩、公示公布等流程。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示范项目申报表,省广电网络公司本级项目直接报省广播电视局。市、县级广电网络公司项目由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管理局)共同推荐后,由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上报省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网络公司每一类别限报1个项目,各设区市网络公司限报2个应用类项目。
(二)专家初评。省广播电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
(三)评审答辩。项目评审采用答辩方式,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拟定智慧广电示范项目名单。对入围项目,专家组择时组织抽查。
(四)公示公布。省广播电视局对拟定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广播电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公布2022年度江苏省智慧广电示范项目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管理局)、省广电网络公司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同配合,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公平公正,严格把关。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经过实践检验、具有创新和示范推广意义的项目。
(三)重点培育,加强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评选出的示范项目给予配套奖励,并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标杆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和智慧江苏建设。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7月1日前报送省广播电视局,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雷;联系电话:025—84752235;邮箱:47305442@qq.com。
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智慧广电示范项目(有线网络)申报表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