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报名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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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报名工作的函

徐财会函〔2023〕6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报名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将选拔培养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上市公司、地方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7.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培养时间与地点

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分别在北京、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院通知。

三、资格初审及材料报送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徐州市财政局进行初审,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经纸质版《申请表》(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信息表统计表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综合楼D623室),同时将电子版报名信息统计表发送至邮箱2765307359@QQ.com。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市财政局统一将材料报省财政厅。联系人:周广勇;电话:0516-83757577。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办会〔2023〕15号文件(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查阅下载)要求办理。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报名工作的函

2.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报名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5号)

 

徐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报名工作的函.pdf 2.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报名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