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连环发〔2023〕74号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相关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要求,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2022年9月、11月我局分别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三季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针对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书面告知有关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再次核实。根据专家再次核实意见,最终复核情况如下:
一、环评技术复核结果
(一)2022年第二季度
2022年第二季度共抽取报告30份,其中报告表25份,报告书5份。25份报告表的考核评分均在60分以上,5份报告书的考核评分均在65分以上。本次考核评分最高的报告表为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超细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佳化化学(连云港)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乙(烷)氧基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相关规定,经专家复核、环评单位申辩、专家复审及市局处室会审,最终确定5份环评报告存在问题,由执法局对该5份报告所涉及的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主持人进行立案调查。具体问题情况见附件1。
(二)2022年第三季度
2022年第三季度共抽取报告35份,其中报告表31份,报告书4份。31份报告表的考核评分均在60分以上,4份报告书的考核评分均在69分以上。本次考核评分最高的报告表为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贵科药业有限公司创新医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奥升德功能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1,6己二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相关规定,经专家复核、环评单位申辩、专家复审及市局处室会审,最终确定7份环评报告存在问题,由执法局对该7份报告所涉及的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主持人进行立案调查。具体问题情况见附件2。
二、整改要求
请各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主持人对文件提到的质量问题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提高日常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并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自查自纠,逐一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复审、存档。对技术复核已反馈的其他需要补充完善的问题,提交修改清单报原审批部门存档。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以及相关审批部门督促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及时整改并组织复审,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强化环评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联动,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
1.2022年第二季度复核文件质量问题清单
2.2022年第三季度复核文件质量问题清单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