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苏州市“十四五”全社会节能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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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五”全社会节能实施意见》解读

近期,市节能办印发了《苏州市“十四五”全社会节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不断提高我市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苏州市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施路径。

(二)主要目标部分。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力争下降15%。其中,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7%;营运货车、营运货船、港口生产等能耗强度比2020年预期分别下降2.8%、1.5%、3.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3%、3.5%;建筑、交通、商贸流通、农业农村等领域能耗强度持续下降。

(三)重点任务部分。提出了深入推进工业节能提效、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不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切实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提升其他领域能效水平、持续强化重点环节监管等6个重点方面,共21项具体任务。

其中,深入推进工业节能提效方面有6项任务,包括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能效水平体系、实施节能和能效提升计划、推广适用装备技术、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方面有4项任务,包括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强建筑绿色运营管理。

不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方面有3项任务,包括深化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加快低碳高效装备应用、引导绿色出行新风尚。

切实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方面有3项任务,包括建设节约型机关、推进用能精细化管理、推动节能技术应用

提升其他领域能效水平有3项任务,包括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进农业生产节能、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节能。

持续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有2项任务,包括加强节能管理、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管控。

(四)保障措施部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用能管理、推动科技创新、完善标准体系、推进节能监察、严格责任考核、强化宣传引导等7个方面为推进苏州市“十四五”全社会节能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