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人才发展,引导扶持
根据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人才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金发〔2024〕6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基金管理人申报、市有关部门初审、专家评审,评定一、二等奖空缺,拟将吴及峰(见附件)纳入2023年度“泰州市股权投资人才奖”奖励范围予以扶助。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23-89896376;地址:鼓楼南路346号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邮箱:1035791757@qq.com。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序号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奖励对象姓名 |
拟奖励等次 |
拟奖励金额 |
1 |
江苏鑫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吴及峰 |
三等奖 |
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