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在镇高校,设站高校:
2024年度镇江市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资金,经市人社局印发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高校自主申报,医保数据校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审,现拟将143000元奖励资金使用公布如下: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8000元
2.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67500元
3.太原工业学院 6000元
4.徐州工程学院 14500元
5.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4000元
6.湖南工业大学 3000元
7.江苏海洋大学 14000元
8.安徽工业大学 6000元
公示时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1426。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