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阳市新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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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阳市新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的公示

依据《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21〕113号)、《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船舶修造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镇工信办〔2022〕10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组评审,拟确定丹阳市新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到2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市工信局国防科工办。

联系电话:0511-80822169(业务咨询)、0511-84426932(纪检监察)。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