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197号)要求,徐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相关项目验收工作,经各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县(市)区科技局初审、专家组会评、市科技局审核等程序,提出了2023年度徐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结果(建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7月26日止,为期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处室:市科技局科研条件处 0516-83842134
监督处室: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516-83842107
联系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1号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B区6楼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221018
附件:
1.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结果
2.2023年度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结果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