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资质荣誉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2024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各地区各部门推荐,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同意,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等144个集体为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刘婷等198名同志为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详见附件1、2)。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19-85683223,0519-85681075(传真)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2402
邮编:213022
附件:
1.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2.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表彰先进个人名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
1.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doc
2.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表彰先进个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