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关于报送2024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称办〔2024〕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4〕49号)要求,现就报送2024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https://www.jssrcfwypt.org.cn/),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与申报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00—7月15日24: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申报材料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市本级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装订入卷宗的纸质材料均为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返还。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表彰奖励的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

申请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认定相关职称的,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4〕49号)文件执行。

三、中级职称评审安排

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11月底前完成。未尽事宜按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和市人社局文件执行。联系电话:0515-86660716;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716室。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

2.关于报送2024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3.盐人社函(2024)49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pdf 关于报送2024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盐人社函(2024)49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