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商务局聘请徐州彭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项目)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审,评审结果已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共有8家单位的8个项目获得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资金项目)共计149.744万元,其中宿豫区40万元,宿城区76.816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32.928万元(具体见附件表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宿迁市商务局,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1号海关大厦,邮编:223800,电话:0527-80908085,传真:0527-80908026,监督电话:0527-84355771。
附件:2022年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项目资金分配表
宿迁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