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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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镇科计〔2025〕45号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财政国资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改革攻坚,加快打造特色领域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发展新高地,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将重点聚焦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开展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实施“876”创新引领工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将《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系统已设立研发费用科目。申报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企的,须建有企业研发机构,并有研发费用支出(研发机构及研发费用支出以在国家“统计一套表”中107-1和107-2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部门核查。研发“破冰”行动项目除外);申报主体为列统科研机构的,须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上填报研发经费(研发费用支出以在“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部门核查)。申报单位为独立科研机构、在镇高校、高职院校的,鼓励申报单位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支持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2.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属于本年度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3.项目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

4.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企业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鼓励高校(独立研发机构)自筹经费开展项目研发(合作企业的投入可计入自筹经费)。

5.因科研失信行为被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失信惩戒期内,不得申报本项目。相同内容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及关联单位,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取消本项目评审资格。除基础研究及平台建设项目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有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且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单位应立足现有基础,科学预测项目前景,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风险因素,合理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与自身规模、投资实力、产能条件相匹配。验收内容和考核指标应清晰明确,原则上不得包含不可检测、不可考核以及超出实施期的指标,销售、利税等经济指标不做强制要求。

7.项目研发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完善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镇科计〔2021〕10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8.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科研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本专项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9.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10.使用市财政经费购置且符合入网条件的研发设备,应纳入“镇江市科技资源云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大型仪器”统一开放共享。

二、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按照面上竞争项目、科技中小企业项目、市区会商项目三类组织实施。由各区科技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在镇高校院所等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

1.面上竞争项目。该类项目由在镇高校院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指南确定的方向组织项目申报。立项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分期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40万元,立项时先行拨付不超过80%市拨经费,项目按期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市拨经费。项目实施期为3年。

2.科技中小企业项目。该类项目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各孵化载体、产业园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指南确定的方向组织项目申报。立项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分期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立项时先行拨付不超过80%市拨经费,项目按期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市拨经费。项目实施期为3年。

3.市区会商项目。该类项目分为重点产业攻关项目、研发“破冰”行动项目两类组织实施,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遴选并与市科技局会商后组织申报。项目立项不设淘汰率,由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采取“事前立项、分期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重点产业攻关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60万元,研发“破冰”行动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立项时先行拨付不超过80%市拨经费,项目按期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市拨经费。项目实施期为3年。

①重点产业攻关项目。围绕打好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组织产业链“链主企业”、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人才攻关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省创新百强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奖(科技创新)获奖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等行业龙头骨干进行项目申报。项目须具备良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和技术储备,致力解决制约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项目申报单位不受在研项目限制(不得将内容相同的研发项目进行申报)。

②研发“破冰”行动项目。组织开展研发“破冰”行动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须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申报。

4.限额申报要求。根据各地创新创业整体状况、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情况、立项项目实施及验收结题情况、产业园区和孵化载体建设情况等,明确各主管部门申报指标如下:

①面上竞争项目,江苏大学4项、江苏科技大学4项、镇

江高专2项、江苏航院2项、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1项、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1项、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1项、镇江技师学院1项,镇江经开区13项、丹徒区9项(其中丹徒高新区2项)、镇江高新区6项、京口区5项、润州区3项;各辖区竞争项目申报主体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②科技中小企业项目,镇江经开区6项、丹徒区3项(其中丹徒高新区1项)、镇江高新区3项、京口区3项、润州区2项。

③市区会商项目,各区科技部门与市科技局会商后重点产业攻关项目和研发“破冰”行动项目各限报1项。

三、其他事项

1.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h.zjst.org/)填报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会商项目除外)。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2.市区会商项目采用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附件材料需附科研诚信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等主要材料。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学院、处室、实验室、研发中心等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章无效)。立项后还需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点击综合旗舰店-省科技厅旗舰店-技术合同登记-在线办理端口进行合同登记。

3.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汇总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纸质,一式两份)随同会商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地址: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912室)。

4.市区会商项目申报意向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8:00。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8: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8:00,逾期无法提交或推荐。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5.2025年拟立项目将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姚庆雨、卢永慧

联系电话:0511-80822812

 

附件:

1.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

2.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市区会商项目申报意向表

3.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推荐汇总表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