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浦口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不利影响,特制定出台《浦口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八条措施》。
一、发放纾困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体娱乐、旅游等行业及限上零售、住宿餐饮、规上交通运输等企业,根据规模及受损等情况,经主管部门评估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现金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
二、支持企业壮大
对新增为限上批发零售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新增为限上住宿餐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的给予奖励5万元,其中月度新增的多奖励5万元。月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三、协助畅通物流
积极协助本地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通过“大联勤APP”等线上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物流受阻的,经企业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出具货运司机“健康证明”,助力企业正常生产运营。(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
四、降低用能成本
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全区生产经营性企业供水价格下调10%。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因疫情影响拖欠的用能费用,在3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免收违约金。(责任单位:区城建集团、供电服务中心、区建设局)
五、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在有效合同期内减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办)
六、降低融资成本
积极引导支持驻区金融机构主动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对区属国有担保公司担保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企业,在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期间新增贷款担保业务的,给予保费减半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人行浦口支行)
七、促进消费提振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开通从南京南站发车的浦口全域旅游直通车,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推广,配合景区景点、星级酒店、民宿、商贸企业等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对具备条件且有统一运营管理的特色街区、商业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持续推进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城管局)
八、优化企业服务
完善区、街场(园区)两级联动机制,畅通惠企政策直达渠道,组建企业纾困律师服务团,对企业在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困难,形成问题清单、快速精准解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各街场、园区)
本政策措施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政策条款具体实施细则及兑现流程由各责任部门研究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