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和新生圩海关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细化落实措施

发布时间:2023-08-0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南京海关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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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和新生圩海关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细化落实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南京海关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及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工作部署,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和新生圩海关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出台《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细化落实措施》。具体如下:

一、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

(一)持续推进通关模式改革。完善和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模式,持续推进落实收发货人免陪同查验制度,加大非侵入式机检查验设备使用力度,大力开展“顺势机检”。根据上级海关部署,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

(二)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便利化措施实施范围,进一步探索扩大适用商品和企业范围。加强与长三角区域海关的联系配合,结合南京港口实际情况,支持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水水联运中转业务,探索“联动接卸”监管模式。根据上级海关部署及企业诉求,扩大“离港确认”范围,探索开展海关监管货物和非海关监管货物同步作业,推动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模式发展,服务“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三)以“尊重企业意愿”为原则,支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探索机坪“直装”、“直提”新模式。支持南京禄口机场国际航班航线增班扩量,支持国际航空货运发展,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发挥四类指定监管场地功能,打造鲜活、冰鲜水产品进口特色口岸。支持相关政府部门与海关检测中心合作,打通检测“最后一公里”,便利相关货物自机场进口。

(四)推进实施“关铁通”合作,提升跨境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提高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南京中欧班列、中老铁路通关流程,促进跨境班列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需求,支持探索开展冷链集装箱货物、邮件、跨境电商等运贸一体化业务,支持发挥综保区功能优势,助力跨境班列回程带货常态化。

(五)持续推进智能审图、智慧查验等应用,提升进出境邮件监管效能。大力支持南京国际货邮综合核心口岸建设,支持开辟邮件空运直航和出境邮路,指导邮政口岸货站建设,做强国际邮件交换站功能,推动货邮核心口岸通过海关验收。 

二、支持先进技术设备、特殊物品进口

(六)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推动查验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扩大到南京空运、海运口岸;企业范围扩大到高新技术生产或加工型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进口贸易企业、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高校等。及时妥善化解企业跨关区通关难题,提升口岸、属地协同查验效能,助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七)大力支持江北新区生物医药集中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取上级海关支持,积极承办海关高风险特殊物品的风险评估,增加风险评估频次,探索出入境特殊物品“一站式”监管。根据上级海关部署,推进风险评估结果在长三角各关间共享互认。积极探索推进特殊物品多部门联合监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八)支持建立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积极争取试点,确定企业和研发用物品“白名单”范围,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白名单”信息比对,企业无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三、促进农产品、食品、能源及矿产品进出口

(九)积极参与开展动植物检疫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支持农业“走出去”;积极推荐南京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登记,支持南京优质农产品扩大出口。根据海关总署批复,继续做好进境生物材料检疫改革措施的复制推广。

(十)对进出口鲜活易腐类农产品食品,设立口岸查验绿色通道,快速验放;对需要进行属地查检作业的,根据企业申请,开展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

(十一)持续优化进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将进口原油、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品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将进口铁矿由逐批实施抽样品质检验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将进口棉花由逐批实施抽样检测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对进口机动车、服装、水泥实施采信管理,企业进口相关采信商品时,可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相关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

四、持续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十二)支持智慧口岸建设。落实国家口岸办开展智慧口岸试点建设的工作要求,支持智慧口岸建设,提升口岸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大力支持在禄口国际机场开展智慧口岸建设相关试点工作。

(十三)持续宣传及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应用,积极支持相关新项目在南京先行先试,积极支持“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的建设。指导企业用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出境检验检疫证书的在线申请、自助打印等服务。

(十四)支持推进通关物流全流程信息服务,加强口岸物流信息共享,支持推进“单一窗口”向进出口企业、口岸场站推送通关状态信息。支持推进水运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支持有条件的开放码头进行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

五、助力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

(十五)根据上级海关部署,积极参与推进综保区综合改革专项工作,协助完善综保区综合业务改革方案。围绕南京综保区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相关改革举措落地实施,落实“两区统筹发展20条”、“综保区21条”,推动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选择性征税等持续生效。简化进出区管理,继续推进无感卡口2.0建设,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大力支持江北新区申建综保区。

六、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

(十六)开展自贸协定实施情况分析,开展“应享惠未享惠”调研,加强重点企业精准帮扶,进一步加大宣贯培训,进一步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高质量实施,提升自贸协定利用率。

(十七)根据上级海关部署,积极推进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和新生圩海关“三智”项目,积极参与海关检验检疫国际合作。

七、持续做好税收相关工作

(十八)全面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重大技术装备、集成电路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重点企业参与减免税快审改革。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符合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要求的项目,优化办理流程。做好对美加征关税排除,落实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等政策性退税。根据南京水运口岸特点,精心组织,做好指导,落实好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新规。

(十九)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根据上级海关部署,参与推动实施报关单、发票信息电子交互,实现企业在“单一窗口”和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报关单、发票信息,实现出口退税申报报关单、发票“免填报”,便利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络。

八、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

(二十)加强对辖区“专精特新”、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培育,对有申请意愿的企业开展重点培育,助力更多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落实AEO互认便利、部门联合激励、海关守信激励等措施以及优先通关、优先查验、优先检测、更低查验率等便利举措。在高级认证企业数量已居关区第一的基础上,2023年力争高级认证企业再增加10%。

九、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

(二十一)深入推进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实施。持续加强“主动披露”政策宣传,通过实地调研、上门辅导等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进一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征求辖区企业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海关主动披露政策修订工作

十、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

(二十二)支持企业向商务部门申请保税维修资质,会同商务部门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参照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政策的落地。大力支持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研发业务。

(二十三)持续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助力制造业规模化运营、集团化发展,促进产业链稳定。做好对江苏首家加工贸易单耗监管改革试点企业的帮扶指导,降低加工贸易企业运营成本。积极参与上级海关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政策研究,积极反馈南京加贸发展需求,按照上级海关部署推进有关提档升级措施落地。

十一、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四)根据上级海关部署,上线电子缴税功能,便利企业线上办理缴税业务。继续探索综保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与国内货物“同包同车”集拼出区,降低电商企业运营成本。争取在南京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试点。

(二十五)根据上级海关部署,完善升级退货中心仓功能,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探索开展跨境电商一般出口跨关区退货。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二十六)持续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根据上级海关部署,探索跨境电商出口前置仓监管创新和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试点,探索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在前置仓实现拼箱组货、布控查验等功能。支持海外仓布局建设,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备案流程,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

十二、支持保税维修、二手车出口等新业态发展

(二十七)调研了解综保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以及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大型设备保税检测维修业务的需求。对存在维修检测业务需求的企业,开展保税维修监管制度宣讲解读,支持企业规范开展保税维修检测业务。

(二十八)助力扩大南京市国家二手车出口试点业务,积极推动二手车出口监管服务创新,进一步优化“属地申报、多地提车、直通港口、口岸验放”的一体化通关方案,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预先审核商业单据单证、车辆行驶证书等材料,加强与口岸海关的沟通协作,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保障企业正常情况下申报当天完成车辆通关放行。

十三、持续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

(二十九)积极参与及组织企业参与海关技贸措施研究、交涉和应对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技贸措施企业服务平台的应用,进一步做好帮扶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工作。

(三十)开展技贸措施影响统计调查,收集企业反映的国外技贸问题。对出口企业反映的国外不合理技贸措施开展研究,积极探索以通报评议、特别贸易关注议题、双磋议题等形式,通过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等对外交涉应对途径,积极与外方交涉,帮助企业解决出口遇到的技贸问题。

十四、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三十一)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行动2023”。联合地方政府部门,探索对南京市知名品牌企业推行“精准培塑”;联合贸促会,利用其海外维权平台,为中小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十二)开展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蓝网行动2023”,加强对涉知识产权的风险研判,协助上级海关做好风险布控,落实现场即决式布控,提高跨境电商渠道侵权打击效能。

(三十三)加大对跨境电商业务现场的调研,重点对生产型跨境电商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宣讲力度,对企业培育自主品牌进行指导。

十五、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和海关统计服务

(三十四)加强对南京市重点贸易国别、重点贸易商品的进出口监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相关报告及外贸数据。密切与商务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升海关统计服务水平,为促进外贸发展提供决策辅助和数据支持。按规定,做好外贸数据发布工作和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服务。

十六、强化惠企便民服务

(三十五)多渠道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巩固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充分发挥“南京海关企业问题清零工作管理系统”(http://qingling.nj-customs.com)作用,通过12360海关热线、微信公众号、交流座谈等方式畅通与企业的联系,及时响应企业的问题诉求。强化与地方政府部门和进出口、报关、货代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深入了解业界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开展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十六)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直播课堂、现场培训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加强惠企政策措施宣传培训,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便利化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