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水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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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水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广聚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高素质专业人才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领域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涉水项目评审方面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专家型人才。专家范围尽可能覆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研性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从业机构。

二、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如水环境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治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环境监测监控、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及清洁生产审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业废水治理、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了解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项目评审及咨询基本程序,为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在国家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没有失信记录。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三、申请入库程序

(一)纳入专家库的专家由各县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分别推荐产生和专家个人自荐产生。各县区生态环境局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或由专家自荐,填写《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自荐表)》,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等材料请发送至邮箱,已在库专家需重新提交申请。

(二)专家遴选及专家库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连云港市水环境领域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相关项目的评审、中期、验收等,原则上从专家库选取。

(三)对于从事水生态环境领域咨询服务的专家,需严格对待项目咨询和评审,对于咨询、评审项目中出现明显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及时从专家库中调出。

四、申请入库要求

(一)名额指标。各县区生态环境局从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分别推荐专家,各县区至少推荐5人。专家自荐不限名额。

(二)时间要求。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三)材料要求。《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自荐表)》纸质盖章文件和电子表格各1份。同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电子材料一并报送。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18-85521719

邮箱:lyghbsc@163.com

地址: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海昌南路78号)

 

附件: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自荐表)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自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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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色)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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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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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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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质

口研究口咨询口设计口规划口管理口其他

专业领域(最多可选三项)

口水环境治理口土壤与地下水治理口环境监测监控   口生态保护和修复

口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口环境法律、标准与政策

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口水利工程类口其他()

主要研究方向:

个人简历(教育背景、主要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

 

学术成就(发表或出版的主要文章、著作、获得的专利和奖项等)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遵守连云港市项目评审、咨询等相关工作规则和纪律,以独立、客观、公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项目评审、咨询等工作。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单位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审查意见:

(请正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