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 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列入相应预算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专项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要求规范资金支出。如遇重大农业灾情灾害,各地在优先使用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资金的基础上,可统筹本次下达的其他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救灾,被统筹的相关资金在后续资金安排时进行清算。
二、各地要切实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门要抓紧组织资金分配会商,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快提交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确保及时下达、及时兑付,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录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要做好项目申报立项环节审查把关,防范“新形象工程”。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要全面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杜绝资金滞留。
三、各地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指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四、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
1.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2.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