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高质量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和首批企业离岸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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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高质量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和首批企业离岸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泰州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3〕42号)要求,泰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了离岸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市(区)推荐、材料审核、信用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确定3家第二批高质量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和29家首批企业离岸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起至8月5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为便于异议处理,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材料寄送:市纪委市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电话:0523-12388,邮编:225300

咨询电话:泰州市科学技术局0523-86399585

 

附件:

1.泰州市第二批高质量区域离岸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含更名)

2.泰州市首批企业离岸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