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党政办,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南通广电传媒集团,江苏有线南通分公司,局各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文旅传〔2023〕91号)、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报送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广电人〔2023〕9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7月开始组织开展2023年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图书、文博、群文、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资格条件分别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和《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7号)有关要求执行。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6号)。

(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gl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三、申报渠道及程序

(一)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市有关单位做好对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员的指导及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并统一报送

市文广旅局职称办(人事处),不得多头报送。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二)职称申报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申报人员实名登录

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将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相应主管部门。

(三)图博群、艺术专业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到8月10日,中、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9月10日。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9月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同时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国家和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供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以后,申报人自主网上打印电子职称证书。省网上填报职称技术咨询电话:(025)86653972。

四、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和装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个人情况简介表》纸张标准为A3纸,高级职称申报一式3份,中初级职称申报一式20份。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结果。

(三)2022年评审未通过者,2023年没有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四)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五)新文艺群体(包括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文艺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南通市文联初审,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各县(市、区)文联初审,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并在“个人声明”栏中签字。提交申报材料时,请将原件一并提供,以便核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参评。

(二)申报正高级、破格申报副高级和申报中级资格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知识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可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考核材料予以证明,考核结果的使用与事业单位相同。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纸质材料请于8月5日前报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纸质材料请于9月10日前报送。报送材料时,请缴纳相应评审费用。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817室,联系人:林宝,联系电话:0513-85099550,电子信箱:694367855@qq.com。

 

附件:

1.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有关资格条件及申报评审所需表格、封面等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