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下列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实施表彰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公安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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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下列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实施表彰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表彰奖励规定》的规定要求,经各地推荐、审核审查并报厅领导同意,拟对以下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给予记功表彰。现将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江苏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5-83526331

地址:南京市扬州路1号省公安厅内保总队

邮编:210024

附件:全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

 

江苏省公安厅内保总队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全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