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经南京艺术基金专家严格评审,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南京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基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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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
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