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锡建城〔2022〕4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实名制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市政业企业信用考核工作,根据《无锡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实施细则(试行)〉》(锡建城〔2018〕3号)、《关于调整市政施工企业信用分值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城〔2020〕4号)要求,现将2022年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现场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和范围
现场考评时间从9月开始。考评范围为无锡市范围内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具备检查条件的所有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原则上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管理系统中在建项目库为准。对于将要完工的项目,应提前安排检查计划;对于检查开始时还未达到进度要求,检查过程中施工进度符合检查要求的项目也应在后期列入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及录入工作原则上10月底前结束。
二、考评内容
根据市政企业信用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地下管线、输油气管道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项目各方主体的建设市场行为及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及施工实况进行量化检查评分(详见附表)。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现场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城建处、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依据检查项目情况,成立若干个现场检查小组,组长由上述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协商后随机产生,现场检查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考评的检查项目、检查重点及考核分确认工作,现场考核分一经组长确认,不得变更。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依据检查要求配备现场检查人员。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系统技术支持。
(三)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现场综合考评工作,结合本地市政类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做好项目入库及相关考评准备工作。江阴市、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项目检查进度及各区实际情况,采取抽查、委托检查、督导检查等措施,适时优化现场检查方式,确保现场考评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现场考评纪律。现场考评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尺度统一的原则,确保考评工作质量,违反考评相关工作规定的人员,按规定程序问责。被考评单位要确保现场检查秩序,客观反映项目现场管理情况,确保台账资料有效真实。对现场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应付检查、影响现场检查工作秩序的,一经发现核实,由组长根据情况扣减本次现场考评分值,情节严重的本次现场考评分值按0分计入,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规范考评结果上传。考评小组要坚持现场考核评分、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汇总录入的工作要求,并将考评结果于当日上传至无锡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同时,为确保检查的总体效果,将继续完善落实检查前预备培训宣贯会议、中期评估跟进会议、终期总结闭合会议等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信用考核检查的工作质量。
(三)规范处罚处理程序。各考评小组要按照边检查边督促整改的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由考评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开具整改、停工通知及相关处罚意见书,情况严重的工程项目直接予以处罚处理。参评单位对考评或相关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考评小组或相关处罚单位应及时予以回复。
(四)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对考评中现场质量安全等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落实处理措施。考评中现场管理优秀且有一定创新举措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各项评优中优先推荐。
(五)本次现场考评工作如与《无锡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实施细则(试行)〉》(锡建城〔2018〕3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无锡市市政企业综合考核用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陆佳,电话:0510-81822736,手机号:1386168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