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市各地方金融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结合我局权力清单,梳理形成《市金融局涉企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涉企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市金融局涉企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市金融局涉企从轻行政处罚清单
3.市金融局涉企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附件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