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宿财会〔2023〕8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3〕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00至6月15日17:00,逾期不补报。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6月21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具体要求及操作详见附件。
二、线下审核
申报人提交资料后,请于2023年5月16日9:00至6月16日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到市财政局会计处(房号:500,电话:0527-84363054)办理现场审核(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宿迁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