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人才公租房集中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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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人才公租房集中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保障人才安居,提供形式多样的住房供人才租住使用,市住房保障中心从我市港城一品小区筹集一批房源,作为人才公租房供市区企事业单位租住使用。现征集市区各企事业单位人才实际租住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批房源共157套,单套面积71㎡-79㎡不等,主要户型为一室一居。房屋为全新房源,已有基础装修,墙面乳胶漆、地面瓷砖;厨房油烟机、灶具、橱柜;卫生间洁具。家具及家电需自备。房屋租金标准:7.7元/㎡/月。

二、申请对象

不接受个人申请,仅面向市区范围内、对人才公租房需求超过5套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申请。企事业单位安排入住的人才需具备公租房准入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满足《连云港市人才分类评价办法(试行)》(连人才〔2018〕2号)文件中规定的A-F类人才条件。已享受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人才房等政策的人才禁止入住。

三、申报分配流程

(一)原则

以人定房,兼顾平衡。

(二)申报流程

1.预约需求。9月20日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需求计划,将三证合一证书、需求计划表(附件1)纸质盖章材料报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左媛,电话:0518-85812235,地址:连云港市科技馆人社局工作区一区,二楼跃层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办公室。

2.安排计划。9月下旬,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统筹安排分配计划并反馈各申报单位。

3.人员申报。10月10日前,各单位根据分配计划,按要求提交租住人员的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4.审核分配。10月份,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资格准入名单,核定分配房源。

5.办理入住。11月份,用人单位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合同,办理上房等相关手续。

四、职责分工

1.申报单位:负责人才公租房政策宣传、房源需求材料上报及职工个人材料的初审和汇总上报工作。

2.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公租房需求预约材料受理、人才等级认定工作,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做好房源分配工作。联系电话:0518-85812235;电子邮箱:gccrcyzsfwzx@126.com。

3.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才公租房房源筹集、房源分配、人才资格准入核查、合同签订、办理入住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联系电话:0518-85575006。

五、相关要求

1.房尽其用。每套房屋至少居住2人,鼓励3-4人。用人单位可以滚动使用分配房源,补充调整新人员入住。

2.及时报备。具体入住名单由用人单位安排,并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如有人员变化,需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同意。

3.后续管理。严禁骗租、转租、冒名顶替等行为。如入住人才有购房或其他超出公租房资格的行为,承租单位应当主动报告市住房保障部门,并限期要求入住人才退租。

4.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对入住人才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审核。各类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规定对个人和单位进行追责。

 

附件:

1.市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公租房需求计划表

2.公租房资格准入条件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9月7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