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科机发〔2022〕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有关要求,从源头控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定期发布省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新购预警目录,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基于2021年江苏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在综合分析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总量、年有效工作机时、仪器价值及地区发展差异等多种要素的基础上,对全省范围内拥有数量较多但利用率不高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梳理并组织专家综合论证,编制了《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预警目录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预警目录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预警目录清单主要为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管理单位利用财政资金新购、新建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前,开展联合评议时提供评审依据。
请各单位在新购或采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联合评议,强化预警目录使用,加强审核把关,从严控制列入新购预警目录清单中的仪器设备不合理增长,提高仪器设备资源的利用率和共享水平。
附件: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预警目录清单(2022年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