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0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申报的鸭病毒性肝炎(3型)活疫苗(QL3A株)等8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唐山怡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狂犬病灭活疫苗(CTN–1株)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申报的泰拉霉素注射液等3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说明书和标签。此前发布的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略)
3.工艺规程(略)
4.质量标准(略)
5.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3年9月11日